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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诚意金退还一拖再拖,广州一项目被多位消费者投诉丨315特别报道

         发布日期:2024-03-27 07:11    点击次数:78

“您好啊,我之前的诚意金什么时候会退下来啊?”

“您好,退款大概什么时候可以下来呢?”

“早啊,能问问大概什么时候能退款吗?”

“早,你们昨天会议有什么消息吗?”

……

近日,南方+记者从广州购房者马先生处了解到,其在合生创展开发的广州一楼盘交了10万元诚意金,原本约定60个工作日退回,但是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2月问了无数遍,诚意金至今仍没有到账。马先生逐渐失去耐心,准备联合其他“被骗”的消费者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尽快促成交易,往往要求对方先行交纳诚意金或认筹金,声称可以帮助锁定房源,或者凭此在开盘后可以优先购房,并能享受优惠。

但交钱容易退钱难。南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讲诚信的开发商,居然把“扣压”或变相侵吞看房客户的认筹诚意金当成缓解自身资金链紧张的手段。由于看房者普遍怕麻烦或缺乏法律意识,这种手段屡屡得手,不仅侵犯了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

多个网络平台数据显示,退诚意金难成为住房租售市场投诉“重灾区”之一,仅黑猫投诉平台上,以“诚意金”为关键词搜索,就有超过1000条投诉。

一直在“走流程”的诚意金

马先生的麻烦,是在8个月前“种”下的。

2023年7月,在一名中介的带领下,马先生去看了广州天河区正在上新的一处高端楼盘。

公开报道显示,该项目是一家本地开发商旗下高端产品。记者通过卖房平台查询得知,该项目分3期开发,共有18栋,目前销售标称均价9万元/平方米,在售建面 264平方米的5室2厅1厨4卫户型。

看完之后,马先生现场表示对项目颇感兴趣,但是没下定决心买。“销售说,我可以先交个诚意金,帮忙保留看中的房子,如果不需要了,诚意金可以退,60个工作日退回给我们。”

为了给自己更多的选择机会,马先生没多考虑就同意了,并交了10万元签下认筹书。根据认筹书,项目方为马先生“锁”住了3号楼的房子,原价1589万元左右,折后价约1430万元。

认筹书上的约定显示,认筹客户可享总房款9折;如果客户成功认购,需在约定时间内签署认购书并缴清相应款项,如未能认购成功则可以凭借此手续办理退款手续,办妥退款手续后60个工作日内将诚意金无息退还客户,等等。

后来,马先生和朋友一起,又看了广州其他地方的一些新住宅项目。在多方比较之后,马先生还是决定放弃此前已经认筹的该项目,“刚看觉得挺好的,但是毕竟买房子费用大,集齐全家人力量一起买的,家里老人觉得交通不是很方便,所以就没有选。”

2023年9月,马先生去申请退还诚意金并办理退款手续,但直到了2023年11月,约定的60天日期到期后,马先生发现,退款仍没有到账。于是,他马上找到项目方,问对方为什么违约。

“销售告诉我,是文员把我之前那套录了认购,现在正在走退房流程,”马先生对南方+记者说,这一所谓的“退房流程”,一走就从2023年走到了今年,距离最初申请快半年了退款仍然遥遥无期。

“买房不易,遇上这种事情就更心累了。”马先生对于开发商的态度,也很不满:“这半年来,一直都是销售在跟我沟通,她又做不了主,没有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人来沟通解释。”

诚意金成消费大坑

实在气不过,今年1月,马先生在某互联网平台发文,向项目开发商公开讨个说法。没想到文章发出后,却收到多个同类“受害人”的回复:“和我一样,你这么催,很难要回来的,我最后起诉了。”“我12月申请退的,也还没退”。

马先生告诉南方+记者:“发帖之后微信加了好几个人,情况都是这样,还有人告诉我要诉讼才能退钱。”

记者搜索发现,有网友曾于2023年5月在“领导留言板”平台留言表示,其于2022年5月向该广州项目公司转账50万元,但因开盘后对其价格和产品不满意,交易没有达成,于是申请退款。这50万元不是定金,项目开盘前亦明确告知认筹金可退,但申请逾期5个月了,对方仍未退款。

2023年7月,广东省相关部门回复该网友称,经广州市核查,天河区住建部门已约谈开发商负责人,现已退还认筹金。

因为开发商不退诚意金,购买者选择诉讼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据媒体公开报道,此前有一位湖南的购房者,诚意金交了4年,其看中的项目还不开盘,后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钱。经过漫长的诉讼,当地法院在二审中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者10万元诚意金,并按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自收取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

“近几年,我们团队处理过多个诚意金退还纠纷案例。”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曼云告诉记者,虽然后来经过与开发商的反复谈判均以“双方和解”告终,但对购房者来说,事后的维权耗时耗力,让人不胜其烦。

另一位律师则告诉记者,其亦代理过多个类似案例,由于开发商拒不履行约定,最后都“闹到了法院”,有的在诉讼中间和解,有的则打完两审开发商才“屈服”,有的开发商连首付款都要吞,足见其诚信缺失情况令人堪忧。

对于马先生的投诉,南方+记者近日与涉事广州项目公司的相关人员核实,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对方仍未给出回复。

“诚意金”避坑指南

由于购房者普遍缺乏法律意识,而且怕麻烦,一旦诚意金交到开发商手里,就算知道对方故意拖延退还时间,仍然寄希望于通过“沟通”和“等待”来解决问题,导致矛盾越积越深。

记者在多个网络平台上,都查到不少类似的投诉和吐槽。仅黑猫投诉平台上,就有相关投诉超千起,不仅存在于新房销售,还存在于二手房买卖、家具消费、新车消费、住房租赁等领域。

诚意金的“坑”也各式各样,比如,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违规收取诚意金,而申请退款要过“25关”;也有消费者投诉交了诚意金的房子却被开发商卖了;还有消费者投诉购车时交的诚意金变定金,门店负责人拒绝退还。

“事实上,购房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因其并非定金或订金,在诚意金没有转为定金的情况下,买受人如不再购买房屋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交纳的诚意金。”3月15日,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登基通过南方+提醒,以后消费者在缴纳诚意金时,一定要注意如下要点:

首先,看清楚开发商事先拟定的《认筹书》条款,不要匆忙交纳诚意金,特别要留意诚意金在何种条件下转为定金。否则当诚意金转为定金时,买受人因自身原因不再购买房屋,诚意金因已转为定金将被没收;

其次,在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时,买受人应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应《收款收据》,并要求开发商在收据等中写明何种条件或时间内,买受人有权要求退回已交纳的诚意金;

最后,如在缴纳诚意金后不想再购买房屋,而开发商却不同意退回诚意金时,买受人应及时保留相应凭证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主张权利,或及时到法院起诉维权。

【采写】南方+记者 周中雨

【统筹】冯善书 姚翀 马华

【出品】美好生活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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